查看完整版本 : [原创]《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订后"人头费"有望被禁止》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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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1 08:09
   当看到这个“新闻”标题,脸上是无可奈何的苦笑;我们海南或者和海南一样发达的旅游省份或地区,旅游行业人士都知道,在现在的环境下,人头费已经过时了,普遍存在着零负团费的严重问题;看完全文,说导游变成导购,说由于导游变成导购,让游客们很扫兴;说行业旅行社主管也很想让导游和导购脱钩;政府主管机构——旅游局说要给导游发工资增加福利,以此杜绝“导游变成导购”的问题,于是在导游的管理条例上打上导游交人头违法!说…;我要说的是——如此行为,证明国家旅游局是用屁×股思考问题的机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订后 “人头费”有望被禁止》这篇新闻是专门欺骗三岁小孩的,是在七大会议召开之际给中国旅游局和驻留全国各个省份旅游局们撑撑门面的污浊之举! 
  
   发生这样的问题,那是谁的错?看我以下的解释是不是很有道理,请各位大虾认真审阅和思考,如有错误请指正。 
  
   我认为,这一切都是我们这个国家管理体制的错!错就错在用计划经济年代的官僚机构管理现在市场经济的行业。或者说,用过去所谓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去管理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行业,那么肯定出问题! 
  
   现在海南旅游业的导游普遍在“填坑”足以说明出了严重的问题,而不填坑的团队如纯玩团,则要求导游交“人头费”或获得的“收入”,导游和旅行社进行比例分成。我所说的都是真真切切的事实,请旅游局自重,我知道大家都明白和清楚这个事实,只是假装故意自己骗自己,扮大傻蒙全社会,用发表这样的文章蒙蔽中央领导,又继续虐待我们旅游业的千千万万的经营者和从业者了! 
  
   事情的真相如要说细点,就是我们国家*纵两个国家机器“旅游局”和“交通局”执行瞎扯蛋的制度和法规致使中国全旅游行业发生导游成了导购、全中国导游全部都要交人头费、海南的导游厉害到由人头费发展到填坑的零负团费的可怕现状! 
  
   怎么回事?为什么?因为这两个机构一起剥夺了旅行社“导游”和“车”两个至关重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以至造成了在残酷竞争的卖方市场上,供大于求的众多旅行社生产的“产品”没有差异化,谁的产品都一样,那么会出现什么问题?请各位思考下。告诉各位,会发生交人头,填坑到填海这些零负团费的最严重社会问题,它会严重损害这个行业的发展,将造成非常大的社会性危害;我不知道国家旅游局何光暐局长或者中央某领导是不是顾及、思考到这个严重的问题,还是要等到事态发掌到严重的游街罢工或者搞死人了,所谓的国家领导人和机构才真正重视这个问题呢! 
  
   电视上经常播放舒肤佳产品广告,告诉我们这个舒肤佳香皂产品有其他香皂不同,因此我选择了它,一直在用;它确实和其他香皂与众不同,而如果全市场都是舒肤佳香皂,而且海南或者全中国所有生产香皂的厂家都只生产这个舒肤佳的香皂,卖点也一样,功能也一样,那么意味着众多香皂厂家生产的产品没有差异化,那么会出现什么现象?(当然,绝对没有国家机器的计划性采购或者导购干预)我们应该知道,残酷的市场会因为供求关系,让多余和管理不善的厂家倒闭关门,剩下的厂家得于生存下去。 
  
   但是,旅行社或者旅游公司本身是特殊行业,其生产的“产品”是我们根本看不到的东西!而且必须要由导游和车用一定的时间来完成,也只有这样,旅行社才能真正和它的顾客圆满的完成买卖交易。但是,顾客在和代表旅行社的导游相处下,导游要带着其展开游览路线、参观各种机构和安排吃、住和协调游客和当地人的关系,以至导游在没有所谓的人头费、填坑的零负团费之前,是获得了众多社会商业机构的青睐和尊重的;也为什么那时候的导游相貌、素质非常高,都是大学的教授、老师到学历很高的人做导游,也就是我所说的情况——那个时候的师姐师兄师妹们都很漂亮…。 
  
   那么,他们怎么获得收入呢?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他们每次执行旅行社的接待任务,带着一群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还要花钱买这个那个的,于是商业社会就充分利用了导游的这个价值,讨好导游,和导游说好交易,承诺只要导游和司机带团队过来,就有某某好处,这样就发生了不仅让导游为他们说好话,而是导游为了其利益,拍着自己的胸脯告诉他所服务的游客们——这个产品绝对是真的,而且非常便宜,比我们城市大商场的还便宜,我向你保证,要是买错了你可以投诉我!…,于是游客就相信了导游,欢心喜地的买了他中意的旅游产品或者其他项目;而我们知道,导游和司机同时也有了收入;别人说那叫回扣,我比较喜欢赞同叫佣金。这个过程有什么奇怪的?就如成龙在电视上一天到晚打广告说那个霸王洗发水不错,和导游有什么区别?能免费吗?是地球人都知道,那是要收费的,而成龙短短几秒的表情,收入相当可观,而他和导游的推销有什么区别? 
  
   因此,这个“收入”本来就无可厚非的属于导游的,但他们是一群非常可怜的人——没有工资,没有待遇,没有福利,更没有社会尊严…。我为什么在这个收入上加双引号?为什么说他们是非常可怜的人呢?收入打上双引号,那是因为这个导游如不努力、没能力和运气太差,那么带着团队辛苦了几天后,不仅什么都没有得到,还为此欠上派团旅行社所谓的零负团费要求支垫的庞大费用或者大陆旅行社所谓的人头费;说他们可怜,是因为为了能吃饭、能生存和能在朋友、家人面前有那么点物质上的尊贵和面子,他们硬撑着到现在,实在可怜。 
  
   所有人有没有清楚的看到!他们作为旅游产业的一线推销员,当所带团队的“坑”填平了,同时也就意味着为我们海南做了贡献,因为导游成功的向游客们推销,造成所有游客们把大把大把的钱都花在了海南各个角落。 
  
   于是,海南路边卖椰子的阿婆为此笑了,因为导游介绍游客给她,让她的椰子卖了很多,她有了钱给孙子交学费和解决了吃饭问题; 
  
   人妖表演公司的老板、员工和人妖们都笑了,因为导游成功的推销,让老板、员工获得了一晚不错的销售收入,让那些花枝招展的人妖们各个心花怒放,因为是导游的努力让他们能获得更多昂贵的雌性激素药丸和更多更好的胭脂香水; 
  
   潜水公司的老板、员工和海底的鱼都笑了,因为导游的推荐,让老板为此能发得起员工和各种社会费用,同时也让员工能按时寄钱给远方的年迈父母,当然最高兴的还属那群海底的鱼儿们,它们为此获得丰盛的食物; 
  
   海鲜、水晶、珍珠、茶叶、人妖等各个景点机构的众多经营者和员工们同样也都笑了…。 
  
   亲爱的朋友们,由这里,你们知道我们的导游能创造多大的社会价值和多大的社会贡献吗? 
  
   说到这里,非常郁闷,因为我们的导游已经被全社会看成比妓女还低贱档次的人群。 
  
   这个是每个导游或者每个曾经从事这个职业的人们内心最难受的疙瘩!因此,在这里,我们要说很多问题要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也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什么导游要交人头费给旅行社?为什么又说几乎全中国的导游都没有工资和各种福利?两个疑问是有关联的,请听我娓娓道来——导游自从和旅行社脱离关系后,那么每次由旅行社委派带团,都必须上缴所谓的人头费。导游为什么和旅行社脱离关系?这个问题问的好!可以这么说,全是旅游局缔造的产物!所有旅行社根据自己的业务量根本不可能养得了那么多导游,要不了那么多导游,但是每年全国各省份旅游局还是要招揽、培训和考核几千人后生产一千多个新导游,几年下来,搞得整个行业的导游多如牛毛,为了能继续招揽、培训、考核和生产导游,于是成立了导管中心接管其生产的导游,我们看到的不仅仅导游数量增多造成凭导游证免门票费让景区机构受损的问题,最严重的地方就是因为导游数量过多,造成导游生存环境恶劣,为了能出到团,于是要拿钱买团出的恶劣局面。甚者还有为了赚取更多的钱,掌握旅行社大量成本报价的导游们私自招揽团队接待业务,这样一来,整个市场何止存在大量合法的旅行社,加上政府监管不力形成大量的黑社,外加这群没有根的导游们,整个市场更加混乱,所有旅行社经营者们更加苦不堪言! 
  
   接着再看看他们的这个德行——禁止交人头费,但是在旅游局设立的导管中心,在发给导游的出团手册上盖一个章收多少钱是有明文规定的,这个不是人头费是什么?!而且导管的导游出团纪律竟然由旅游局把持和执法,如导游没有、来不及或者忘记办理这个手续,被旅游局的“纪检所”部门的人在各个景区、酒店或者餐厅抓到,要进行高额罚款和扣分,这个又说明什么?…,看看,一个生产导游,一个抓不交人头费的导游,完全成了一个超级赚钱的产业!而也就是因为这样,才最终引发出现在通篇文章的中心主题“人头费”问题!那么游客们应该明白,谁是把导游变成导购的缔造者了吧! 
  
   旅游局同时也是海南零负团费的缔造者!来海南的游客们痛心他们被骗了,被威胁、强迫再向这些旅游局的“爪牙”导游交这个那个更加“好玩”景点的费用,其原因就是这些问题都是旅游局一手造成的。 
  
   旅游业旅行社企业的经营者们叫苦连声,也是旅游局一手造成的; 
  
   酒店的房价一再而在的降低,最后五星级酒店的客房降到全国罕见的价格,也是旅游局一手造成的; 
  
   潜水、购物等等机构那些不寻常的问题,同样都是旅游局一手造成的; 
  
   因此,要改变整个局面,我承认非常难,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有必须这样做,才能彻底的改变导游变导购、导游交人头费、导游为了完成零负团费所需的费用而强迫游客们消费最终造成游客光顾旅行社的数量逐年下滑等等问题: 
  
   1、 取消导管中心,让所有里面的导游在规定时间获得旅行社的收编,没有收编的导游就此吊销导游证;成立导游和司机工会,真正成为导游和司机维权的机构。 
  
  
   2、 取消旅游局招揽、培训和考核导游、领队和经理资格的权利,保留等级、级别的认证权利;要求旅行社设立自己的导游等相关部门,独立招揽、培训和考核导游、领队和经理,考核通过的导游、领队和经理,报批旅游局备案,否则视为违法经营。旅游局协同社会保障局、导游司机协会在每年的旅行社年检过程中,发现没有成立导游部门、没有为导游、司机和车交纳各种福利保险或者导游协会调查出各种违反该职业所应受到的待遇而没有行使问题,对该旅行社给予不通过年检的处罚,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权。 当旅行社解聘导游,必须通报旅游局主管部门,该导游在旅游局备案的导游资格被取消(保留等级资格),并通知各地景区,不准许其免费进入。该导游跳槽到另外旅行社任职,再由聘用的旅行社向旅游局提交备案,同时激活等级资格。对于严重违反旅行社企业的财务、人身安全和违反国家法律的导游,在旅行社向旅游局通报后,由旅游局向全国公布,其他旅行社行业机构不得再次聘用该人。
  
   3、 取消各省交通局对旅游团队车的管理和控制,取消旅游车牌照的颁发和办理,改由旅行社自己颁发;将各种车队和单独招揽团队业务的车主,特别是海南那个臭名远扬的滚动车中心,在规定时间内让他们和各种旅行社谈判,以合股形式完成资产重组,使旅行社有自己的车或车队。旅行社车队的经营和使用,由旅行社经营者直接掌握,交通机构的车站如要征用,必须获得旅行社经营者的同意。没有完成合股和收编的车或者车队,全部不准其进行旅行社团队的运输工作,发生违规,由旅游局处罚该旅行社,并通报交通局给予车辆违规的处罚!对于未进入旅行社的个别车或车队,可以由交通局协助加入汽车客运机构、大型单位机构和学校中去。 
  
   4、 旅游局重新建立旅游涉外定点参观牌照资格的认证,凡是没有这个牌照的各个景点,一旦团队进入,导游和旅行社将被处罚。颁发这种认证必须有以下几个条件:A、价格是否合理;B、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否达到;C、产品是否写明真实生产场地;D、强调售后服务和保值期及理赔问题要落实。并有旅游局在其机构为团队游客参观的设施场地里挂出旅游局的评语告诉所有来参观和消费的游客,如游客有投诉,可以当即拨打该广告牌上的电话。被吊销该执照的购物点、特种景点等机构,从此永不能踏入该行业。对于外国投资的企业,必须服从当地省旅游局的管理,否则不准其接待旅游团队!违规进行处罚,相应也处罚旅行社。 
  
   5、 旅游局纪检所在各地沿途进行检查,发现导游违规,只能处罚旅行社,而不能如过去那样处罚带团的导游。对于遭受游客投诉的导游,旅游局处罚旅行社而非导游。如发现并抓获黑导,给予个人处罚是没收身上所有资产和所有办公设备,并在政府旅游局网站进行拍照公开其劣迹,如第二次再犯,另再给于给予刑事拘留处分,超过三次者,给予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给予一年以上劳教刑事处罚。 
  
  
   6、 政府成立独立部门严厉打击各种发放小宣传单的黑社和盲流,根据国家法律给予严厉制裁。 
  
  
   7、 国家地区检察院、反贪局严厉打击各个地区旅游局执法队伍、各个地区交通执法队伍舞弊、受贿和违法的行为…… 
  
  
   我相信,只要这样做,那么才能营造一个真正公平和良好的竞争形态。我们的旅游业和社会才能和谐健康的发展。欢迎各界人士点评,最重要的是,让全世界所有人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从而一起努力改善局面,营造一个真正和谐的行业环境。不仅游客们开心了,从业的导游、司机们开心了,旅行社、餐厅、景点、酒店等等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和经营者都开心,当然,还有旅游局领导也舒了一口气。